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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沙潔華 2009年8月1日,我因講真相被人舉報,被派出所警察綁架。8月16日,派出所警察讓我在“釋放證明書”上簽字,我由於學法不深,不紮實,沒有意識到這個簽字也一樣是承認了邪惡的迫害,加上回家心切,於是配合了邪惡,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,真是後悔莫及。嚴正聲明:此簽字作廢;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按師尊安排的路走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1/2081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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