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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喜鳳 我在2000年2月15日被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,我哥哥、弟弟受邪黨欺騙,逼迫我寫“不煉功”保證。我當時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違心的簽了字,給大法造成了嚴重損失。我悔恨萬分,現嚴正聲明:我當時所說、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完成歷史使命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1/2081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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