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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玉華 九九年十月六日,我因進京證實法,被惡警抓去,判勞教一年。二零零二年三月二日,因一張傳單被惡警在家發現,我又被判勞教一年。回家後,惡警上我家威逼我,讓我寫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我在兩次被勞教期間,在嚴酷的紅色恐怖高壓下,由於學法不深,怕心、人心的執著,向邪惡妥協,干了對修煉人來講最可恥的事。回來後,我非常後悔和自責。嚴正聲明:違心所寫、所說違背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放下執著,放下污濁的包袱,從新走回到大法中來,多學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2/2081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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