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志斌 2006年三月,在社區發真相資料時被幾個社區工作人員告發,被綁架至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六天,又被非法勞教一年。身體和精神都受到殘酷迫害和折磨,被強制洗腦,不准和別人說話,不准睡,關小號、嚴管室等。我違心的簽下了“遵守法律,不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保證”。嚴正聲明:我在勞教所裡所寫的“遵守法律,不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保證書”作廢。從新修煉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3/20823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