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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羅雄基

   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,做真相時被告發,被非法跟蹤,被派出所綁架到拘留所。迫害三十二天後,被非法判一年勞教。因正念不強,照了像,按了手印,在“勞教書”上簽了字,寫了“五書”,違心上台讀了“悔過書”,配合了邪惡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3/20823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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