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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苟在志 在一九九九年的七月二十日之後,我被當地國安部門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、洗腦,在邪惡的恐嚇、威逼中,當時人的觀念太重,產生了怕心,就在邪惡的“三書”上簽了字。聲明:在關押期間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3/2082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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