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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鳳仙 今年7月20日我在同修家被一群惡警綁架。被惡警綁架,非法關押在看守所14天。師父的法警醒了我:無論在任何環境下都不能配合邪惡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就在非法關押我的那天,我在邪惡寫的表格上簽了字和按手印。這是決對不能做的,是恥辱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7/2084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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