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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琢玉 在所謂的“勞教所外執行書”上,鎮綜合辦要求在上面簽字,我說過“讓我兒子簽就行了嗎”這樣的話;在外出請假上,我也說過“說到做到”。現在聲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時時修心性,彌補給大法造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7/2084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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