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喜文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八日,我因修煉法輪功,被邪惡抓進監獄。在邪惡的強迫下,我違心的寫了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。勞教結束後,邪惡又找我,我順從他們,說了“不煉”的話。回來後,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自己犯了彌天大罪,請大法能寬恕我的罪過。嚴正聲明:過去所說、所做、所寫的一切誣陷大法的言行、文字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隨師正法,救度世人,早日回到家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8/20854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