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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淑英 2003年正月,我在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非法綁架,送至看守所,40天後又被送入勞教所,被非法判刑二年。由於學法不深,我被一邪悟者欺騙,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我痛悔非常,嚴正聲明: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及所說的對師尊不敬的話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圓滿隨師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8/2085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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