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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敖光英 2003年8月,我被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。由於承受不了惡警用煙頭燙身體、用警棍打的迫害,我說出了一張真相資料是同修給的,使該同修遭到邪惡的嚴刑逼供。嚴正聲明:我以上出賣同修的行為作廢。洗刷污點,彌補損失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18/2085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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