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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田淑君、李旭生 我們是九八年上半年得法的。十多年來,我們深感師父的慈悲呵護。九九年7.2o以後,我和丈夫(同修)李旭生被迫給居委會交了幾本大法書。現在悟到,這種做法配合了邪惡,是對大法的犯罪。聲明:我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20/208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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