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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麗紅 我是九五年八月初一喜得大法。自得法修煉後,師尊把我身體的多種疾病都拿掉了,渾身輕飄飄的。九九年7.20後,遭到當地派出所邪黨人員多次騷擾。一次我正在上班,派出所的一個警察把我叫去,它寫了東西叫我簽名,我把名簽上了。零一年初,派出所又把我找去,副所長、管教等幾個警察問我“還煉不煉”,我就違心的說“不煉了”,可還是強行遣送回家。鄭重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21/2087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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