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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碧華 我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大法。二零零零年受本單位公安人員的非法抄家、恐嚇。第二天分局兩人來調查、抄寫,把師父的經文等資料非法抄走,叫我“不能外出和煉功”,它們寫了一份東西,硬拉著我的手蓋了一個手印。現嚴正聲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緊隨師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21/2087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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