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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珍娣 二零零四年,我由於學法不深,怕心重,配合了本地邪惡派出所、六一零等,在筆錄上簽了字。每到所謂的“敏感日”,鎮六一零都派人來要求“不要出去”,有時也要簽字,我也默認了邪惡的安排,現在想想真是對不起師父與大法。嚴正聲明: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加倍努力,迎頭趕上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22/2087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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