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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馨 公安、派出所惡警曾到我家搜查幾次,邪黨組織找我談話,迫於邪惡的壓力,我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說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話:1、我毀掉了大法書籍、師父法像、師父經文、真相資料。2、邪黨組織找我談話時,我在寫有“我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”的稿紙上簽了名。3、惡警敲我家門時,我沒有開,惡警在門外說:“你們這裡有沒有煉法輪功的?”我隨口就說:“沒有”。我內心很痛苦,感到對不起師父和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不承認邪惡的迫害,堅修大法,勇猛精進,正念正行,理性智慧的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實修大法弟子,跟師尊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24/2089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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