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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辛鑫 我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在派出所寫“不再修煉”的保證和“不去北京”的保證,全部作廢。我要回到法中來,做好三件事,跟師父回家,彌補自己的錯誤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24/2089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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