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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木蘭 我於 2009年7月1日上午在大街上發真相資料,被當地惡警發現,被綁架到派出所。由於自己信師信法不堅定,上了邪惡的當,在邪惡寫的所謂材料上按了手印,供出了同修。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認識到自己錯了。現在嚴正聲明:自己在派出所裡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29/2092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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