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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繼芹 2001年8月,鄉綜治辦人員將我綁架到鄉政府,因不配合它們遭到毒打,因怕心和家人的逼迫,說“不煉了、不進京”等。從看守所出來時,因怕心、求安逸心,在替寫的“保證書”上簽字。2007年和2008年在村幹部準備的表上簽字。聲明:以上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29/2092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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