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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新 本人在大法遭迫害時,由於壓力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(毀了師父的法像),現在很後悔當時的所作所為,現借明慧一角嚴正聲明:當時行為全部作廢。從此堅信大法與師父,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1/2/2116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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