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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良勝 1999年7.20後,本人由於學法不深,迫於政府壓力,違心地寫過保證書、悔過書等。 難道做好人還有罪嗎?我們為甚麼不能享有公民應有的權利?在此,我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寫過的認識、保證書、悔過書等一律作廢,包括他人代寫的也全部作廢。我將加倍彌補所造成的損失,緊緊跟上正法的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6/936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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