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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天華 我在2006年12月26日被非法送去勞教所,遭到非人性的迫害,長時間體罰、罰蹲、罰坐、不讓睡覺、又遭毒打,被迫害的吐血一個多月。在那種邪惡的環境裡,我被逼寫了“四書”。過了一段時間,我才深深思考為甚麼寫“四書”?這不就是不敬師、不敬法嗎?真是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再仔細向內找,就是自己學法不深,對法理認識不清,再向內找那就是怕心和私心,求安逸心在作怪,再細找那就是情沒有放下。從現在起我一定要加倍學法,按真、善、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。嚴正聲明:被逼寫的“四書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隨師歸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4/2137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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