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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淑香 零四年在獄中做了一件很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,一同修冒著危險把師父的新經文傳到我手中,當時被包夾發現,被告發。我因怕心,把經文扔了。零二年夏季,我把煉功帶丟到路邊草坪上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6/2138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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