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懷明 2010年1月3日 以前曾在中共邪惡派出所污蔑過大法,以及在“今後不煉功”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鄭重宣佈作廢。今後要正念正行,助師正法,做好“三件事”,讓師父放心,做合格的真修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8/21589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