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艷玲、田春澤 2009年11月19日,兩名警察來家,問我以前是否煉法輪功,我說:“以前煉,現在不煉。”因為怕心,讓惡警做了筆錄,我愛人替我簽了字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9/21594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