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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翠娥 2010年1月8日 我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區法院門前,喊“法輪大法好”,被邪惡鑽了空子,被非法綁架到派出所,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,由於做怕心被邪惡洗腦,寫了“五書”,做了不應該做的事。嚴正聲明:我在勞教所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走師父安排的道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3/2161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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