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愛偉 2008年,我因與單位協調回覆工作一事向法院提起訴訟,在兩次庭審過程中,由於怕心都向偽法院作過違心的表示。從2000年起我再沒有煉過法輪功,而且在二審判決書下發前,偽法院叫我寫所謂的“悔過書”。由於我對錢財和親情沒有放下,家人請律師代寫了“悔過書”。我違心的在誹謗、污蔑師父的“悔過書”上按了手印。今天,我嚴正聲明:我在法庭上所說和所寫的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。走師父安排的路,堅定的修煉法輪大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6/21634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