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耿瑞芝 2010年1月3日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。於二零零零年的二月份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,被惡警綁架,然後被非法押回當地,非法勞教兩年。由於當時沒有好好學法,在惡黨的誹謗謠言煽動下,配合了邪惡,邪悟了,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,並告訴了當時被迫害的同修怎麼寫“三書”。罵大法,罵師父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只走師父安排的路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6/21634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