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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鳳珍 2010年1月11日 在這次邪惡迫害中,家人替我寫了“保證書”,在非法的“取保候審”單子上簽了字。還在邪惡非法“抄家物品登記單”上簽了字。由於自己不能把自己當作一個真正的修煉人去實修,致使被邪惡鑽空子迫害,給大法造成極大損失,給師父和大法抹黑。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6/2163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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