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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麗麗 2010年1月11日 99年7.20後,惡警和單位的不法人員經常迫害我,逼我寫“不修煉保證”,當時由於怕心,違心的寫過“不修煉保證”,我的丈夫也替我寫過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6/2163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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