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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淑花 2010年1月1日 我從1998年11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的。當1999年7月20日中共鎮壓時,我在邪惡的逼迫下,違心地把一些大法書交給了惡黨,還寫下了“不學”的保證。從那以後,我和常人一樣,也不做大法的事。2009年,我看了師父的各地講法後,終於覺悟了,是師父把我從污泥濁水中撈了起來,不知師父為我承受了多少魔難,付出了多少心血,自己以前做的太對不起師父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擔當起我應負的責任,聽師父的話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8/2164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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