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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溫慧霞 2000年,邪惡迫害嚴重的時候,居委會主任帶領市裡三個人到我家,讓我寫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。我當時剛學了幾個月的法,對法理解不深,只是覺得大法好,祛病健身。我說:“不寫,煉功不違法,這麼好的功為甚麼不讓煉?”市裡的人說不寫就抓人。我老公害怕,就代我寫了。現在回想起來,我感到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丈夫代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補償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讓師父放心的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8/2164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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