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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榮香 2010年1月13日 2008年4月1日,我因發真相資料起了歡喜心,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舉報,被非法拘禁了15天。由於平時學法不入心,我被惡黨人員的假善所迷,被常人情所帶動,加上有怕心,在非法“判決書”上簽了字,給大法抹了黑,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永不磨滅的污點。通過這次教訓我明白了修煉的嚴肅性,今後一定靜心學法,從根本改變常人的觀念,按師父講的向內找,修自己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8/2164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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