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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朝玉 2010年1月15日 2009年我被邪黨人員綁架到看守所一個多月,回家時被迫寫了“保證”,現嚴正聲明此“保證”作廢。所有違背大法原則和本人意願的書面及口頭言論一律作廢。我要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0/2165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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