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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慧英 2010年1月17日 2009年7月2日早8時許,國安、政法委、派出所來了4名警察抄了我家,抄走《轉法輪》1本,《明慧週刊》2本,小冊子2本,護身符1個,塑料袋和其它物品。邪惡叫我寫“保證”,在記錄單上簽字,我沒有簽字。僵持到11點多鐘,我在家庭成員和邪魔的逼迫下,沒有守住心性,最後在“記錄”上按了手印,給大法抹了黑。惡魔走後,我向內找:平時不注意安全,看完書和資料隨便亂放,讓邪惡鑽了空子對我迫害。我向師父請罪,並嚴正聲明:所按的手印徹底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2/2167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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