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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書青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之時,我被拘留十多天。在邪惡人員的強行威脅下,我寫下了“保證書”,還代老人和不會寫字的同修寫,並在邪惡的脅迫下說出“不學了,不煉了”的話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2/2167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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