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恩宏 2003年元月15日惡警將我強行帶走,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,後被非法勞教兩年。在“勞教書”上我錯誤的簽了字。在勞教所,按邪惡要求寫了“保證書、三書”及很多“誣蔑大法”的心得文章,還參加了三次所謂的“幫教”活動。放棄了修煉,並叫老伴把三本大法書和法輪章交了。回家後又按610的要求寫了“三書”。通過學法,我才認識到,因自己沒學好法,在思想上承認了邪惡的迫害,沒有徹底否定它。還由於學法不深,有怕心,不能站在大法的基點上。我從內心感到對不起老師,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在被迫害期間寫的“三書”及污蔑大法的文章等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4/21680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