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學文 我在二零零零年因發放真相傳單被非法拘留十五天。因學法不深,在各種執著心的驅使下,我出賣了兩位大法同修,給同修精神上和家庭生活上造成極大的痛苦與傷害,自己當時還不以為然。通過學習師父《走出死關》的經文,我才認識到這件事情的嚴肅性,知道自己造下了不可饒恕的罪業。當時在本單位領導的勸說下,我產生各種怕心,怕被勞教,怕被開除工職,所以違心給單位寫了一份“檢查”,表示“以後不煉了”。當時因正念不足,人的這面表現很重,從而向邪惡作了妥協,我內心痛悔不已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勇猛精進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5/21689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