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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洪傑 2010年1月20日 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我被派出所非法綁架時,我女兒替我寫了“不學法、不煉功”的保證,我抄了一遍,還“按了手印”,配合了邪惡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我所做的一切,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過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5/2168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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