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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小香 2010年1月15日 2009年7月24日,鄉政府派出所邪惡上門干擾,我不在家,家人代簽了字。是因為自己有怕心,學法不夠,正念不足,讓邪惡鑽了空子。聲明:家人代向邪惡簽的字作廢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7/21701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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