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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槐香 2003年,我因發放同修給的真相資料被人舉報,公安局找我,我又說出了一個同修,並配合邪惡按手印、照像,做了對大法抹黑的事。我錯了,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同修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學好法,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圓滿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8/217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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