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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桂珍 2010年1月28日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,九九年七二零以後,當地派出所到我家要大法書,說:“聽說你煉法輪功了,現在也不讓煉”,我當時法理不清,就隨便說了句:“不讓煉就不煉唄”。後來和同修交流,我才認識的修煉是嚴肅的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多救人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7/21768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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