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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芳 2010年1月27日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弟子,七二零迫害發生後,由於學法不深、人心多,配合了邪黨按了手印,寫了不帶法輪功字樣的“保證書”,怕接到假經文,封閉自己,和同修謊說“不煉了”,未能走出來證實大法,又後來在邪惡的所謂的調查表裡寫了自己未煉過,在單位所謂的“責任狀”簽字,我從現在開始嚴正聲明:一切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過錯,做好“三件事”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7/2183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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