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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成達 2010年2月13日 我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被非法綁架,遭酷刑折磨,在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半後被非法判刑五年。在遭受酷刑折磨時,因承受不住,我向邪惡妥協,違心的寫了“悔過書”,給大法抹了黑,給自己的修煉抹上了污點。我對不起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至現在,我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一律作廢。我雖然仍在獄中遭受迫害,但我要堅定的修下去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師尊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8/2183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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