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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克儉 2010年2月17日 由於法理不清,2000年時,我在看守所簽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書,還在街道簽了字。2008年8月,我們幾人相伴到農村發資料,被邪惡帶到了派出所。為了保護其他弟子,我將剩餘的資料說是我做的,警察叫我簽字,我認為沒甚麼了不起的,就配合警察簽了字。2009年7月,檢察院來人說瞭解情況,拿出一份材料讓我簽字,我也沒看就簽了字。通過學法交流,我悟到簽字是錯誤的,我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22/2186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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