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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蓮香 2010年2月20日

    我從1996年5月起修煉法輪功,1999年7.20後進京上訪被邪惡迫害,被判勞教。當時我人心重,又沒有實修,關鍵時刻用人心看這場邪惡迫害,因此寫了“保證”。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了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,體悟到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彌補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26/2188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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