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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秀玲 2010年3月14日 2001年,我被當地派出所非法綁架。邪惡對我拳打腳踢,用啤酒瓶子打我,最可恥的是惡警逼我罵師父,我不罵,三個惡警就把我按在地上用腳踩。當時我沒有一點正念,就看著惡警罵了三句。回家後我不知哭過多少次,我知道自己大錯特錯了。嚴正聲明:對不起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現在開始我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請師父放心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3/22/22022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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