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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京玲 2010年3月17日 7.20後,我去北京證實法被邪惡迫害到拘留所。由於有怕心,我認可了家人和朋友代寫的“保證書”,給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。後來派出所多次到家騷擾,我又用人的狡猾心理說了“聽邪黨的話”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從今以後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3/22/22022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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