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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余紫霞 2010年3月6日 我是1997年有幸走入了大法修煉。2009年3月,使用真相幣購買火車票,被售票員告發到路警處,第二天乘車時被路警非法抄包、盤問,610非法抄了我家,我被騙到了拘留所。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,我回到了家。5月7日上午,政法委、警察、街道裡委來我家,騙我去洗腦班,做了、寫了、說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言行。今天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3/31/22066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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