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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桂蓮 2010年3月28日 在惡黨迫害大法初期,我沒能站在法上認識法,在警察的要求下簽了字,表了態。回過頭來看一看,自己當時的做法是不對的,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。嚴正聲明:過去說過、寫過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語言、文字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努力學法,把三件事做的更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4/2/2208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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